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能否自己复印?
 
发表时间:2007-10-11
 

像《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这样的党内使用信函,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重要依据和凭证。按照规定,应由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样式定点印刷,并通过组织系统发放,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自行印制。基层党组织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够用时,应及时与上级党组织联系,由上级党组织负责发放。

来源:《福建支部生活》2007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