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市贸易发展局机关党支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努力形成“党员教育经常化,党内生活制度化,党员管理规范化,发挥作用具体化,服务群众长期化”的工作局面,促进局机关全体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现就健全完善党员学习教育、监督管理、联系群众、党内民主参与等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学习教育机制
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全体党员,是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发展的思想保证。全体党员要深刻认识加强理论武装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争当学习型党员。
1、深化学习内容。要继续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引向深入,切实在深入人心、开拓创新、力求实效上下功夫,不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进展,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成为统领商贸服务业工作全局,指导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指针。必须深入学习、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完善学习制度。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注重从健全和落实学习制度入手,推动党员理论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抓好支部学习日这个载体,坚持局机关支部每月第三周星期一下午的学习日制度,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每次重点围绕一、二个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每月第二周星期一下午的学习日制度,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要做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或作1次辅导报告。努力构筑“人人处于学习中,时时体现学习之风”的学习环境;着力营造一种“人人是学习的主人,处处是学习的场所,时时是学习的机会”的学习氛围。
3、加强组织培训。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积极组织党员分批分期参加市委党校理论业务培训和上级业务部门有关专业技术培训;党支部负责对全体党员培训,培训学习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党性、党风、党纪教材、经济、法律、历史知识、科学、文化、业务等知识,培训时间党员每年不少于7天,参训率达95%以上。党员每年写读书笔记不少于5千字以上,心得体会至少2篇。
4、坚持“三会一课”。要按照《泉州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工作细则》的要求,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每半年上1-2次党课。创新活动方式,党支部要从自身业务工作和党员特点出发,多开展特色鲜明、贴近党员、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切实在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式和增强活动效果方面下功夫,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
二、健全管理监督机制
党员管理监督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是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的活动。
1、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每个党员要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受管理和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和小组活动,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时,要主动向支部书记或小组长请假。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小组组织生活的情况,要定期向党支部报告。
2、建立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党支部要按照党员岗位工作任务要求,组织党员制定出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应承担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一般实行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建立奖惩约束机制。
3、完善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每个党员都应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支部和同志们的帮助。党员个人重大事项应随时向党支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重大事项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情况要及时向系统党委报告。
4、坚持党日活动和交纳党费制度。党支部要结合业务和工作实际,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党日活动时间,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组织参观学习以及对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尤其要创建适合本局工作特点的活动载体,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长期不懈地开展“提升服务增素质、搞活流通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把开展党日活动与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并取得实效。党员交纳党费,不仅是从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每个党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党费。
5、抓好党员评价考核工作。评价考核党员工作,以党小组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可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进行。坚持自我评价与党内外评议相结合,对照党员标准和评价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好个人自评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在组织生活会上汇报学习、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评,认真开展批评。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评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评议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基本不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由支部委员会对党员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成组织正式考核意见。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或报上级党委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对违纪党员,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立足于严格教育和热情帮助,促使他们尽快转变为合格党员;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正常程序进行处理。
6、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认真执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基本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三、建立联系群众机制
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根本要求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要建立健全听取群众意见机制。不断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不断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使我们的各项工作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能帮助党员和党组织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能为进一步搞好工作打开思路。
1、建立健全听取群众意见的机制。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征求意见电话、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等形式、构建收集意见的平台。对群众的合理意见,要及时制定措施,提出解决办法,认真抓好落实;作为提意见的一方,有权了解意见办理的情况,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还可以通过有关渠道与党员和党组织进行互动沟通,直到满意为止。
2、健全完善支部委员挂钩联系党小组制度。支部委员要多听取党小组工作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小组开展活动。全体党员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制度,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
四、建立党内民主参与机制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员对党内民主生活的积极参与是党永葆生机、充满活力的力量源泉。要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实行党内事务公开,激发党员的内在动力,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建立党员行使权利制度。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的知情权,重大问题党内先讨论,让党员早知道。要保障党员的参与权,通过民主讨论、民主议事等制度,使党员了解、参与党内事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代表大会制度,严格党内选举制度,使选举人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保障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泉州市贸易发展局机关党支部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